自治区林业厅党组理论中心组2017年第五次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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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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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自治区林业厅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第五次理论学习研讨,厅党组书记次成甲措同志主持学习。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主题

  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和吴英杰书记在《意见》上所作重要批示精神。

  二、学习形式

  此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采用集体学习讨论的形式进行。

  三、参加人员

  党组成员,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学习成果

  学习讨论会上,次成甲措同志传达学习了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和吴英杰书记在《意见》上所作重要批示精神,就贯彻落实好《意见》和批示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目前我区正处在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反分裂斗争任务艰巨,因此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在民族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更加重要。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和吴英杰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民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具有的特殊重要性,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两个结合”基本原则,进一步把握好、谋划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

  二、坚持不懈抓好学习贯彻

  一是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列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联系岗位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能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组织县处级以上干部对《意见》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地学,认认真真、原汁原味地研读。同时,邀请自治区宣讲团对《意见》的具体内容进行专题辅导,促使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思想、内涵要义、精神实质,领会中央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掌握政策界限,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带头学习,着眼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依法办事、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把贯彻落实《意见》和吴英杰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作为日常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以传统媒介和林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为平台,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党的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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