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7-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www.xzly.gov.cn 2025/10/24 来源:草原管理处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7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反馈问题

(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七项)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推进不力。《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对青藏高寒草原区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有明确要求,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区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仅完成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5%和0.9%。目前,西藏草原退化面积约3.5亿亩,占全区草原面积的29.4%,其中重度和中度退化面积共计达到1.3亿亩。

核查情况

1.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草原保护建设任务规划情况。《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青藏高寒草原区到2020年累计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达到0.45亿亩、草原改良面积达到2.7亿亩。该目标任务是青藏高寒草原区“累计”建设任务,当时国家未要求地方编制本区域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未明确西藏自治区的“累计”具体建设任务,仅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青藏高寒草原区涉及西藏、青海全境及四川、甘肃和云南部分地区,虽然西藏自治区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原草原区面积的六成以上,但与其他四省区相比,受自然、气候等条件限制,西藏适宜种草的荒滩、荒坡等边际土地总量较少,受自然保护区和林草地约束,能够用于人工种草的面积有限。如果按照草原面积占比核算西藏人工种草任务,不符合西藏土地资源实际情况,《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设集中连片的人工饲草基地100万亩以上。

2.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草原保护建设完成情况。西藏自治区按照国家下达计划任务开展人工种草、草原改良等天然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原自治区农牧部门共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人工种草项目111.28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原自治区农牧部门2004-2018年累计实施退化草地补播3338.8万亩、治理鼠害5445.5万亩、治理虫害1635万亩、治理毒草184.5万亩、治理黑土滩12万亩,自治区林草部门2019-2020年共实施退化草地补播69.95万亩、治理毒草35万亩、治理黑土滩40万亩,全区累计实施天然草原改良面积达10760.75万亩,占《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十三五”规划》中青藏高寒草原区草原改良任务的39.85%。到2020年,西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7.14%,比2015年增加了4.84个百分点。

3.西藏自治区天然草原基本概况。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西藏自治区天然草原面积13.34亿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占西藏国土总面积的72%,居全国第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西藏自治区草地面积12.01亿亩,占全国草地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仍居全国第一。西藏草原以其广阔的面积、丰富的水资源、重要的生态屏障作用等因素,在我国陆地生态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2017年西藏第二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区草原退化面积3.53亿亩,其中轻度退化2.22亿亩、中度退化1.02亿亩、重度退化0.29亿亩。

西藏自治区按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大天然草原保护和退化草原修复治理力度,坚决遏制草原退化态势。2021年、2022年分别实施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及人工种草608万亩、574万亩。

整改目标

十四五”期间完成修复退化草原3000万亩、新增人工种草100.8万亩(其中新建饲草连片种植基地47万亩、已建人工饲草基地提升改造10万亩,每年实施饲草复种及房前屋后人工种草43.8万亩),到2025年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0%。

整改措施

27-02)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为契机,积极申报与实施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项目计划,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草局

责任单位:自治区林草局,各地(市)委、行署(政府)

责任人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处处长张海武

联系电话

0891-6828817   0891-6821167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主要工作。一是2022年3-10月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复了2022-2025年自治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将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投资计划。二是经自治区政府审定同意,2023年12月修订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中期修订稿)》,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全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计划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区需完成修复退化草原3000万亩。三是申报下达并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中央预算内、中央财政等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投资计划工程项目。2021-2025年国家累计下达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资金42.8亿元,分别为7.5亿元、8.9亿元、12.7亿元、1.9亿元、11.8亿元。2021-2025年已累计完成退化草原修复面积3035.355万亩(包括2021年-2022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21.6万亩),分别为664.6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56.6万亩)、639.26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65万亩)、614.292万亩600.58万亩、516.623万亩(截至2025年9月底)。

2.整改成效。“十四五”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重点任务,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35年)》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雅江中上游生态保护与恢复综合治理项目、雅江中下游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藏东南高寒林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念青唐古拉山高寒草甸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项目等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共落实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投资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42.8亿元,累计完成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面积3035.355万亩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全区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草原生产功能稳步增强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助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幸福西藏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