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成绩斐然

  • 厅信息中心
  •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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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区林业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以及关于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回信、关于那曲依靠科技种树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狠抓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林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全年到位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36.02亿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01亿元。确保了“两江四河”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稳步实施。同时,通过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全年带动农牧民增收20亿元左右;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等。积极参与亿利集团在那曲地区开展高海拔地区造林科技攻关工作,现已种植各类树木500亩。与全区7市(地)政府(行署)签订责任书,开展“无树村、无树户”消除行动。全年完成造林任务124万亩(含防沙治沙)、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2万亩,消除无树村113个、无树户21683户;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1.6亿亩森林得到有效管护,落实停伐补助资金4.29亿元。公益林和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标准提高到10元/亩·年,年森林管护资金达17.26亿元。投资1.39亿元,完成麦地卡、雅尼等16个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4处。签定新一轮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发布森林防火期“十不准”;完成7地(市)28个县(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外业工作;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3个;我区公益林补偿标准再次提高,从9元/亩·年增至10元/亩·年。中央财政先后投入资金0.25亿元,实施羌塘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申扎、定结、浪卡子3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顺利实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商业保险试点逐步推开;创新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自治区投资3亿多元,健全完善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73个管理站、组建780名农牧民专业管护队伍,履行“十抓十防”职责。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自评估和地(市)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首次发放林权不动产权证书35本,成功破题林权抵押贷款,发放贷款800万元;编制了《西藏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小康示范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大力引进并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林业产业发展,组建西藏国土生态绿化集团有限公司,亿利集团和蒙草集团甘草产业基地。落实国有林场扶贫资金424万元,完成雪桃基地建设和苗圃改扩建;设立脱贫攻坚林业生态管护岗位27.69万个,落实林业生态补偿脱贫资金8.31亿元。争取国家林业局林业扶贫资金6500万元,较去年增加2500万元。整合资金8.35亿元用于支持其他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了《支持西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生态补偿脱贫实施方案》,出台《西藏自治区生态搬迁试点方案》,完成高海拨地区脱贫攻坚生态搬迁150户,完成15.42万高海拨地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

 

原始森林


然乌湖


措勤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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