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采取六项措施认真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 来源:厅办公室
  •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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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全区环保督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自治区林业厅采取六项措施认真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厅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厅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从相关业务处室抽调同志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组织学习。组织集中学习,学习全区环保督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吴英杰书记的重要批示和齐扎拉主席、房灵敏副主席、汪海洲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和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

  三是完善方案。按照3月9日自治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制订《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并结合林业实际进行完善,层层压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四是实地督导。3月22日-3月30日,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问题梳理整改和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藏环督察函〔2017〕10号)精神,在我厅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林业部门职责,派出由处级领导带队的4个督导组(即林芝组,昌都组,那曲-阿里组,拉萨-山南-日喀则组)在各地(市)开展督导。

  五是建立台账。按照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重点对照《责任清单》和《关于实地核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结果的函》(藏环函〔2016〕491号),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的861个人类活动点及征占用林地情况结合督导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并建立《西藏自治区林业部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同时,印发《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部门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藏林字〔2017〕159号),督促各地(市)加强整改。

  六是整理资料。根据资料收集的通知要求,主要按照会议纪要类、法律制度类、规划文本类、执行文本类、基础数据类和自主创新类六类进行整理。目前,已整理300余份资料,正在再次征求相关处(室)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完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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