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绿委召开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视频会议

  • 来源:厅造林处
  •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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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上午,受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主任其美仁增同志委托,自治区绿化委员会组织召开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次成甲措,巡视员达娃次仁,区财政厅、区环保厅、武警西藏森林总队等绿化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区林业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市(地)、县(区)政府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林业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达娃次仁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西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次成甲措书记就推进西藏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作动员讲话。


  《通知》指出,2017年是我国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第36周年。当前正值造林绿化的黄金时节,各地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进义务植树工作,一是提高认识,着力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切实营造广泛植绿良好舆论氛围,明确任务,有条不紊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创新形式,切实提高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坚持组织当地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活动履行义务的基本形式,确因条件限制,难以组织适龄公民直接植树的地方,积极鼓励城乡适龄公民开展绿地树木认建认养、抚育管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多种方式履行义务;积极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直接补助的模式,引导涉林企业、林业合作组织和造林大户等参与造林绿化;充分运用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围绕绿色金融,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形式开展造林绿化。三是完善措施,确保义务植树工作成效。要把握时节,环环相扣保成效。植树造林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严格抓好整地质量、种苗质量、栽植质量和检查验收、前期培训、现场指导和植后管护等环节,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植一片、绿一片,提高义务植树工作的成效。要落实目标责任,确保造林绿化质量。建立、完善、落实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重点检查义务植树的尽责率、植树造林的保存率和成活率等“三率”,确保造林绿化质量。


  次成甲措书记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视频会议上对我区生态建设尤其是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从四个方面对今年义务植树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全民义务植树是赋予每个适龄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1981年12月13日,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义务植树成为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二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性。西藏作为国家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必须更加重视生态建设。造林绿化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生存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大举措。西藏作为高原缺氧少雨、少林缺绿的地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逐步改善人居环境显得尤为重要。三是创新形式,切实提高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要坚持注重科学合理布局,提高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层次和水平;要注重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搭配、分类指导,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国土绿化大格局;要坚持实施科学造林,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栽植优良乡土树种,促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健康持续地开展。四是把握时机,落实责任,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成效。当前正值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认建认领、捐建捐养生态绿化工程。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确保种植一片、成活一片、美化一片。同时建立、完善、落实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严格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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