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文选》的通知

  • 来源:厅机关党委
  •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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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林规院党委:

  2016年9月23日,党中央作出《关于学习〈胡锦涛文选〉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对全党认真学习《胡锦涛文选》作出部署。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举行学习《胡锦涛文选》报告会发表重要讲话。

  10月11日,厅党组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学习〈胡锦涛文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藏党发〔2016〕25号)进行了传达学习。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学习《胡锦涛文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文选》,深刻领会其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尤其是准确领会《胡锦涛文选》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巩固民族团结,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我区全面建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胡锦涛文选》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学习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措施。

  三、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动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请各党支部将学习情况及时报送厅机关党委。



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机关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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