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林草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各类数据统计时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相关工作安排,秉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聚焦宏观政策落地、基层政务公开、条例实施落实等重点领域,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充分发挥其在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中的重要促进作用,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信息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对政务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155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23条,微信、抖音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32条。
(二)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制作、审核、公开、建档、留存”等程序,建立起以各处室提供信息,处室负责人把关、信息中心汇总收集、领导小组审查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三)平台建设方面
在主动公开中,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公开载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利用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效果。对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重点突出林草信息、政务公开、在线服务等专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四)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规定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公开监督,就信息公开目录逐条明确信息提供责任处室,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对应该让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把控不应公开事项的范围,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五)机构建设方面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及数据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机关办公室,明确一名负责人,两名具体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6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有时存在时效滞后现象,部分应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未能充分覆盖社会关切重点领域;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元传播渠道未有效拓展,服务便捷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6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自治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优化服务、提升质效为核心,通过创新机制、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动态公开机制,聚焦信息公开的完整性与时效性,梳理完善公开内容清单,对可公开信息实行 “应公开尽公开、应更新尽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全面,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是拓宽多元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呈现形式,优化公开流程公示环节,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开途径,打造便捷高效的信息查询通道,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三是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评议监督制度,将监督评议融入日常工作,主动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形成 “公开 — 反馈 — 改进” 的良性循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