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填报“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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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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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27日讯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各社团组织:

根据审计署农林水利审计局2014年预算审计工作要求,各单位在2月13日前已配合完成有关报表填报工作,包括:《重点审计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表》、《2014年决算(草案)收入来源情况调查表》、《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审计署农林水利审计局初步审核,《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及口径存在一定问题,现布置各单位重新填报《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有关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范围

填报单位范围包括国家林业局本级、所有直属单位及各社会团体组织。涉企收费填报口径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3类收入中,凡涉及企业的所有上述3类收入均应统计填报《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因此,凡所属单位在《2014年决算(草案)收入来源情况调查表》中体现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数额的,应相应分析针对企业的收入数,统一填报《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没有上述3类收入的单位不再填报。各社团向企业收取的会费、服务费用等各类费用等,均应填报。收费具体内容可在备注中简要加以说明。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5年2月28日下班前将报表电子版本发送至f84238424@126.com。联系人:付丽,电话:84238433。

特此通知。

附表: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附表下载!

 

计财司

2015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 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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